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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鍋爐滿水:
鍋爐滿水的處理:
沖洗并校對遠方水位計和就地水位計的準確性;
水位高于+50mm時,解列給水自動調節裝置,改用手動進行調節,關小給水調節門開度,降低給水流量;
水位高于+100mm時,開啟鍋爐事故放水門進行放水,并進一步降低鍋爐給水流量;
水位高于汽包水位計上部可見水位+250mm時應緊急停爐,關閉鍋爐主汽門,停止上水,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全開事故放水門,開啟高溫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門及截汽門前疏水門,通知鄰爐司爐及汽機值班員注意主蒸汽溫度的變化;
緊急停爐后,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鍋爐叫滿水操作,以判明鍋爐滿水情況。鍋爐叫滿水程序如下:
開啟水位計放水門,觀察水位計中水位情況,若水位在水位計中出現并帶有汽泡,則為輕微滿水;
若水位未在水位計中出現,則為嚴重滿水;
叫滿水結束后,關閉水位計放水門,恢復水位計運行。
查明鍋爐滿水的原因,并予以消除,密切注意監視汽包水位情況;
當水位正常后,按照鍋爐壓火熱備用啟動程序進行啟爐操作。
2.鍋爐缺水:
鍋爐缺水的處理:
沖洗并校對遠方水位計和就地水位計的準確性;
水位低于-50mm時,解列給水自動調節裝置,改用手動進行調節,開大給水調節門開度,提高給水流量;
水位低于-100mm時,繼續加大給水,停止定期排污工作,關閉連續排污門,并適當減弱燃燒,降低蒸發量;
鍋爐汽包水位繼續下降,并且在汽包水位計中消失時,應緊急停爐,關閉鍋爐主汽門,關閉給水總門;
緊急停爐后,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鍋爐叫缺水操作,以判明鍋爐缺水情況。鍋爐叫缺水程序如下:
開啟水位計放水門;
關閉水位計汽側門;
緩慢關閉水位計放水門,觀察水位計中水位情況,若水位在水位計中出現則為輕微缺水;
若水位未在水位計中出現,則為嚴重缺水;
叫缺水完畢后,應開啟水位計汽側門,關閉水位計放水門,恢復水位計運行。
當叫缺水結果為輕微缺水時,應開啟給水總門進行上水,并注意觀察水位計中水位情況,當水位在水位計中出現并且缺水的原因已消除后,應按照壓火熱備用啟動程序進行啟爐操作;
當叫缺水結果為嚴重缺水時,嚴禁進行上水操作,不得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按照停爐冷卻程序進行冷卻;
在給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情況下,嚴禁采用增加蒸發量的方法來提高鍋爐汽包水位。
3.水冷壁管的泄漏:
水冷壁管泄漏的處理:
若水冷壁泄漏后,經采取措施尚能維持汽包正常水位和燃燒穩定時,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加大給水量或者降低鍋爐負荷的辦法維持鍋爐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圍內波動;
采取降低風量或者投入油槍助燃等措施,保持燃燒情況穩定;
匯報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若水冷壁泄漏后,經采取措施后仍不能維持汽包水位正?;蛘呷紵€定時,應立即停爐,停爐操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停止給煤;
當料層溫度降到600℃時,將流化床底料放盡,同時將循環灰放盡;
底料放盡后,停止二次風機、送風機運行;
加大給水,維持汽包正常水位。當給水流量超過鍋爐額定蒸發量尚不能維持汽包正常水位時,應停止給水,并關閉省煤器再循環門;
送風機停止10分鐘以后,停止引風機運行。
4.省煤器管的泄漏:
省煤器泄漏的處理:
增加給水流量,并降低鍋爐負荷,維持汽包水位在在正常范圍內波動;
匯報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
當給水流量超過額定蒸發量尚不能維持汽包水位正常時,應立即停爐,停爐操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停止給煤;
當料層溫度降到600℃時,停止二次風機、送風機運行,并放進循環灰;
維持汽包水位正常。每天學習鍋爐知識,關注微信公眾號鍋爐圈,當給水流量超過額定蒸發量尚不能維持汽包水位正常時,應停止上水,并關閉省煤器再循環門;
送風機停止10分鐘以后,停止引風機運行。
5.過熱器管的泄漏:
過熱器管泄漏的處理:
當發現過熱器輕微泄漏,尚能維持蒸汽壓力及溫度時,應降低負荷,維持鍋爐運行,匯報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當過熱器泄漏嚴重,不能維持蒸汽壓力及溫度時,應緊急停爐。緊急停爐程序按6.4.條之規定執行。
6.鍋爐給煤機斷煤:
鍋爐給煤機斷煤的處理:
當確定斷煤后,司爐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當確定一臺給煤機斷煤時,應立即增加另外兩臺給煤機轉數,轉數的增加量為斷煤給煤機原轉數的120%左右,并視料層溫度下降情況略微降低送風量,調整爐膛負壓;
當確定兩臺給煤機斷煤時,應立即增加另外一臺給煤機轉數,轉數的增加量為兩臺斷煤給煤機原轉數的120%左右,并視料層溫度下降情況適當降低送風量,調整爐膛負壓;
當確定所有給煤機同時斷煤時,應立即將所有給煤機轉數加至最大,并視料層溫度下降情況大幅度降低送風量,調整爐膛負壓;
當料層溫度不再下降開始上升,并且煙氣含氧量不再上升時, 應將送風量恢復至斷煤前風量,將給煤量恢復至斷煤前給煤量;
逐漸恢復各參數。
當確定斷煤后,副司爐應立即到給煤機現場,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若因原煤過細或者濕份造成堵煤時,應采取捅、敲的手段,使煤的流動通暢;
若因原煤倉空倉,應采取敲、砸的手段,使煤倉中的不流動的原煤落下,并及時聯系燃料值班人員上煤;
若因給煤機或螺旋輸送機故障,應匯報班長,并及時聯系檢修人員處理;
若因落煤斗通流面積減少而引起斷煤,應在燃燒穩定后,對落煤斗進行檢查和清理。
7.鍋爐滅火:
鍋爐滅火的處理:
若因鍋爐給煤中斷造成鍋爐滅火,應檢查處理給煤正常后,按鍋爐熱態點火啟動程序重新點火啟動;
若因煤質原因造成鍋爐滅火時,應切換煤種,按鍋爐熱態點火啟動程序重新點火啟動;
若因水冷壁泄露造成鍋爐滅火時,立即緊急停爐,放凈底料,保持上水;
若因慣性室堵灰進入爐膛造成滅火時,應緊急停爐,停爐后將料層放至能夠位置后,按熱態點火啟動程序重新進行點火啟動;
若因放渣量過大造成滅火時,應緊急停爐,并向爐膛內補充底料后按熱態點火啟動程序重新進行點火啟動;
若因爐膛混凝土大面積脫落造成鍋爐滅火時,按緊急停爐程序處理。
8.鍋爐結焦:
鍋爐結焦的處理:
若確認爐膛內局部結焦,尚可以維持運行時,應加強燃燒調整,提高流化速度,并適當降低鍋爐負荷繼續運行;
若確認爐膛內嚴重結焦,已無法繼續維持運行時,按緊急停爐程序處理。
9.旋風返料器堵灰:
旋風返料器堵灰的處理:
當確認旋風返料器堵灰后,司爐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通過大幅度減弱燃燒來控制料層溫度不再上升;
當料層溫度不再上升時,調整給煤量,控制鍋爐負荷再原負荷的80%左右運行;
根據料層溫度情況降低送風量;
當爐膛差壓指示由零變正,堵灰側返料溫度開始上升并且兩側返料溫度趨于平衡,確認返料器確已通暢時,逐漸加強燃燒,恢復原負荷。
當確認旋風返料器堵灰后,副司爐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立即趕到現場,打開旋風返料器放灰管插板門,進行返料器放灰;
若發現返料器內有異物導致放灰不暢時,應采取捅、敲等手段進行處理,直至放灰通暢;
若經過多方采取措施,仍然放灰不暢時,應匯報班長,申請壓火處理,并做好壓火的準備;
得到值長壓火的命令后,按照壓火熱備用操作程序進行壓火。壓火后,聯系檢修人員進行處理返料器堵灰;
當返料器內堵灰處理完畢,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每天學習鍋爐知識,關注微信公眾號鍋爐圈,若具備繼續啟動運行的條件時,應按照壓火熱備用啟動程序進行啟爐操作;若不具備繼續運行的條件時,應重新啟動引風機、送風機冷卻底料至600℃時,按正常停爐操作程序和冷卻程序進行操作。
10.鍋爐耐火材料損壞:
鍋爐耐火材料損壞的處理:
若燃燒室內耐火材料損壞,則應減弱鍋爐燃燒,降低鍋爐蒸發量,并檢查放渣管情況;
若因燃燒室內耐火材料損壞,引起放渣管全部堵塞時,應利用專用工具進行疏通,維持運行;若經過疏通未見效果,并且料層差壓達到11000Pa時,應匯報值長、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若因慣性返料器內耐火材料損壞造成慣性返料終止時,按照前述第9.5.3.條之程序進行處理;
若因旋風返料器內耐火材料損壞造成旋風返料終止時,按照前述第9.6.3.條之程序進行處理;
若其他部位耐火材料損壞,尚不足以造成事故擴大時,應加強檢查,匯報班長、值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11.負荷驟減:
負荷驟減的處理:
解除所有自動裝置進行手動操作;
立即開啟對空排汽門;
若主蒸汽壓力上升至過熱器安全閥動作壓力時,而過熱器安全閥拒動時,應手拉安全閥動作;
減少給煤量,并相應的減少送風量,但必須保證送風量不低于最低流化風量,并且保持料層溫度不低于850℃;
保持主蒸汽溫度和汽包水位穩定;
若負荷短時間內不能恢復,應適當進行放渣和放灰操作;
故障消除后,應根據值長的命令緩慢接帶負荷。
12.全廠廠用電消失:
全廠廠用電消失的處理:
立即送上現場直流照明;
立即將所有轉動機械操作開關或者變頻器置于“關”的位置;
手動關閉各風機擋板;
將所有的自動裝置解除,切換至手動狀態;
關閉減溫水總門、給水總門、連續排污門、所有定期排污門、所有取樣門;
關閉鍋爐截氣門,檢查對空排汽門、各疏水門確已關閉;
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
就地監視汽包水位下降情況;
向值長進行匯報,并做好重新啟動的準備;
待廠用電恢復以后,應檢查汽包水位情況。若水位可見,應上水至-50mm處并進行啟動前的準備;若水位不可見,應按照叫缺水的程序進行叫缺水操作;如果叫水的結果為輕微缺水,則應上水至-50mm處并進行啟動前的準備,如果叫水的結果為嚴重缺水,則應按照嚴重缺水的程序進行處理;
待鍋爐汽包水位正常后,按照壓火熱備用啟動之規定進行啟動。啟動各電動機時,得到值長的許可,并在班長的統一指揮下,依次進行啟動,防止因各電動機同時啟動而造成系統電壓的下降;
啟動完畢后,應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查。
13.全廠6KV電源消失:
全廠6KV電源消失4號爐的處理:
立即停止給煤,停止二次風機、送風機、引風機運行;
立即關閉鍋爐主汽門、所有定期排污門、連續排污門、取樣門、疏水門;
若主蒸汽壓力超過5.45Mpa時,應開啟對空排汽門;主蒸汽壓力降至5.30Mpa時,關閉對空排汽門;
嚴密監視汽包水位情況;
向值長進行匯報,并做好重新啟動的準備;
待給水泵恢復運行以后,應檢查汽包水位情況。若水位可見,應上水至-50mm處并進行啟動前的準備;若水位不可見,應按照叫缺水的程序進行叫缺水操作;如果叫水的結果為輕微缺水,則應上水至-50mm處并進行啟動前的準備,如果叫水的結果為嚴重缺水,則應按照嚴重缺水的程序進行處理;
待鍋爐汽包水位正常后,按照前述第4.12.條壓火熱備用啟動之規定進行啟動;
啟動完畢后,應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查。
14.400V電源消失:
400V電源消失4號爐處理:
立即將DCS系統上二次風機、給煤機、送風機、引風機開關置于“關”的位置;
維持鍋爐汽包水位;
母管制運行的鍋爐,應按照前述第5.2.10.條之規定進行解列和冷卻過熱器操作;單爐運行時,應按照值長的命令來確定鍋爐的解列時間;
待400V電源恢復正常后,按照前述第4.12.條壓火熱備用啟動之規定進行啟動。
15.熱工電源消失:
熱工電源消失4號爐的處理:
立即聯系值長和熱工值班人員,要求盡快恢復電源;
對照汽包就地水位計和雙色水位計的指示,并手動調節給水流量,維持汽包水位正常;
手動調節減溫水流量,維持主蒸汽溫度正常;
待熱工電源恢復后,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16.DCS系統操作員站故障:
DCS系統操作員站故障的處理:
立即聯系值長和熱工值班人員,要求盡快恢復DCS系統運行;
加強輔助儀表盤上各參數的監視;
聯系值長,要求汽機、電氣值班員,保持負荷的穩定,停止一切可能與負荷有關的重大操作,并及時通報各主要參數的變化;
利用輔助儀表盤,減少給煤量,減少量為原來給煤量的5%;
對照汽包電接點水位計和雙色水位計的指示,并手動調節給水流量,維持汽包水位正常;
參照輔助儀表盤上的主蒸汽溫度的指示,手動調節減溫水量,保證主蒸汽溫度的穩定;
根據當班除渣頻率以及上次除渣的時間,安排進行除渣工作;
若故障出現后2個小時內仍未排除,則匯報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的準備;
得到值長停爐的命令后,應利用輔助儀表盤停止給煤;
聯系電氣值班員將變頻器控制面板打到手動位置,利用變頻器就地手動調節風量并停止各風機運行。其他操作程序與正常停爐程序相同。
17.風機故障:
風機故障處理的通則:
當風機溫度升高時,應:
檢查潤滑油質及潤滑油量,若油質不良應換油,油量不足應加油;
對冷卻水情況進行檢查,當發現冷卻水不暢或者終止時,應匯報值長,對冷卻水系統進行檢查,盡快恢復冷卻水暢通;
當軸承溫度超過60℃時,應適當降低風機出力,并盡快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當軸承溫度超過70℃時,應引用冷水源對風機軸承進行強制冷卻,并進一步 降低風機出力,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當軸承溫度超過80℃時,停止風機運行。
當風機振動偏大時,應:
若風機振動尚不至于引起設備損壞時,應適當降低風機出力,盡快查明原因;并向值長及分場匯報;
允許在風機運行期間,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風機地腳螺栓進行緊固;
若風機振動有發展的趨勢時,并安排專人進行監護;
當風機振動情況超過規程允許值時,應停止該風機運行。
當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引風機或者送風機跳閘,而在跳閘前未發現風機存在明顯缺陷或者電流明顯擺動的情況,允許進行強合一次。
當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二次風機跳閘,應及時匯報值長及電氣值班人員,不允許進行強合。
當遇有以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風機運行:
風機發生強烈振動,撞擊和摩擦時;
風機或電動機軸承溫度不正常的升高,經采取措施處理無效,并且溫度已超過極限值時;
電動機在運行過程中,電流突然上升,并且超過額定電流時;
電動機冒煙或者發生火災時;
發生人身事故必須停止風機方能解救時。
引風機故障停車時的處理:
引風機因故障停車時,應按照緊急停爐程序執行。
送風機故障停車時的處理:
送風機因故障停車時,應按照緊急停爐程序執行。
二次風機故障停車時的處理:
二次風機故障停車后,應減弱鍋爐燃燒,降低鍋爐負荷至額定負荷的75%左右,維持運行;
若超過2個小時二次風機仍未具備投運條件,則匯報值長、班長,申請停爐,并做好停爐準備;
接到值長停爐的命令后,應按正常停爐程序執行。
18.送風機喘振:
送風機喘振的處理:
立即進行放渣工作,降低料層高度;
提高送風機入口擋板或者變頻器開度,提高送風壓力;
減少鍋爐給煤量;
進行風室除渣工作;
若因放渣管堵塞造成的送風機喘振,經多方處理未有效果時,應按正常停爐程序進行操作。
文章來源:鍋爐圈